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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1 11:02:55   责任编辑:admin
顶尖人才
01 | 扬华首席教授
面向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国际重要学术奖项获得者等具有广泛国际学术影响力的顶尖人才。
薪酬福利:一人一议。
工作条件:一人一议。
领军人才
02 | 扬华讲席教授
面向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质量成果,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能够建设高水平科研大平台和创新团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领军人才。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80-100 万元 +(税前),一人一议,另加高端奖励绩效;
安家费及住房补贴:150-200 万元(税前,未叠加省市奖励及资助金);
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认定教授 / 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学校参照相关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划拨(按不超过 1:1 标准配套),特殊学科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配置实验及工作用房,面积和设备需求采取 “一人一议”;
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单列;硕士招生指标≥3 名 / 年。
03 | 扬华特聘教授
面向创新能力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质量成果,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能够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的突出贡献人才。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70 万元 +(税前),一人一议,另加高端奖励绩效;
安家费及住房补贴:100-150 万元(税前,未叠加省市奖励及资助金);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符合条件,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的认定教授 / 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100-15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及文化艺术类 60-100 万元,特殊学科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配置实验及工作用房,面积和设备需求采取 “一人一议”;
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单列;硕士招生指标≥2 名 / 年。
青年人才
04 | 扬华青年特聘教授
扬华青年特聘教授 Ⅰ 类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连续 36 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薪酬福利
年薪:学校部分 60 万元(税前,不含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纳部分),部分人才待用人单位(校区)额外提供配套薪酬 10-30 万元 / 年,另有二级单位相关政策叠加绩效支持及高端奖励;
安家费及住房补贴:120-150 万元(税前,未叠加省市奖励及资助金);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符合条件,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的认定教授 / 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参照相关计划(项目)科研经费划拨(按不超过 1:1 标准配套,最高可达 300 万元),特殊学科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配置实验及工作用房,面积和设备需求采取 “一人一议”;
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单列,硕士招生指标≥2 名 / 年。
扬华青年特聘教授 Ⅱ 类
面向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质量成果,取得标志性成果,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45-60 万元 +(税前),一人一议,另加高端奖励绩效;
安家费及住房补贴:80-150 万元(税前,未叠加省市奖励及资助金);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符合条件,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的认定教授 / 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80-15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及文化艺术类 40-80 万元人民币;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配置实验及工作用房,面积和设备需求采取 “一人一议”;
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单列,硕士招生指标≥2 名 / 年。
骨干人才
05 | 扬华学者
Ⅰ 类:教授 / 研究员(含先聘后评)序列
面向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有突出的研究或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学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人才。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35-50 万元 +(税前),另加高端奖励绩效;
安家费及住房补贴:40-80 万元(税前);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的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60-10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及文化艺术类 30-50 万元人民币,一人一议;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工作及实验用房。
Ⅱ 类:特聘研究员
面向国(境)外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青年学者,一般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人文社科可放宽 2-3 岁),获聘后管理。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30-40 万元 +(税前),另加高端奖励绩效;
安家费:40-60 万元(税前);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工作条件
授予研究生导师资格,硕士研究生指标 2-3 名 / 年,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转为长聘制师资;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60-100 万元;人文社科 30-50 万元;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工作及实验用房。
后备人才
06 | 特聘副研究员
面向海内外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青年学者,一般具有博士后经历,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获聘后管理。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23-28 万元(税前),含学校 “青蓝计划” 资助,另加高端绩效奖励;
安家费:4 万元(税前,自入职当月起分 12 个月平均发放,一次性发放 15 万元 / 人,由学校分三年计发,每年 5 万元);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工作条件
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转为长聘制师资;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10 万元,人文社科 5 万元。
07 | 助理教授
面向海内外知名大学,学术获得博士学位,且在海内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后经历,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在权威、顶尖期刊(如 PNAS、Science、Nature 子刊等)发表过学术成果,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采取 “准聘 - 长聘” 制管理(150 万元 / 人,分六年发放)。
薪酬福利
年薪:底薪 18-25 万元(税前,含学校 “青蓝计划” 资助),另加高端绩效奖励;
安家费:20 万元(税前,长聘期内由学校分六年计发,每年 15 万元);
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工作条件
聘用授予研究生导师资格,“长聘制” 师资;
科研配套经费:理工生医类 10 万元,人文社科 5 万元。
专项人才
08 | 主要从事科研岗位教授
主要从事科研岗位教授:100-150 万元(税前),最高不低于 48 万元 / 年(税前),可在税前发放;
主要从事科研岗位副教授:60-100 万元(税前),最高不低于 36 万元 / 年(税前),可在税前发放;
主要从事科研岗位讲师:30-50 万元(税前),最高不低于 18 万元 / 年(税前),可在税前发放;
主要从事科研岗位博士后:10-15 万元(税前),可在税前发放。
工作条件
符合条件的认定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资格;
科研配套经费:根据科研实际需求配置;
实验平台: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配置实验及工作用房,面积和设备需求采取 “一人一议”;
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招生指标单列,硕士招生指标≥2 名 / 年。
09 | 专业技术人员
专职科研人员
主要面向承担基础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科研平台、重大工程建设任务,高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 薪酬福利
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标准由科研团队负责人与受聘人员协商决定;
在聘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
工作条件
按学校相关规定,可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可以学校名义申请校内外各类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后享受与校内在职职工同等奖励政策;
达到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可按相关程序受聘为研究生导师,并招收研究生。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面向从事辅助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或为教学科研提供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薪酬福利
实行 “基本工资 + 绩效工资” 的薪酬制度,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聘期间,学校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享受教职工基本福利。
工作条件
按学校相关规定,可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柔性引进人才
10 | 扬华特任教授(校企联聘)
非全职职位,主要面向国家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重大科研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的高级专家,通过联合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建立联合研究中心、打造产学研融合平台等方式柔性引进的 “校企联聘学者”。
工作待遇
薪酬:一人一议;
符合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申报有关人才计划;
学校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保障。
11 | 扬华讲座教授
非全职职位,主要面向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高级专家,通过短期聘任形式柔性引进。
工作待遇
薪酬:一人一议;
符合条件的,学校优先推荐申报有关人才计划;
学校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保障。